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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生物技术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27 17:31:11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西南大学生物技术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75   %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一)由生物技术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讨论并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审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范艳华

副组长:张永军

成员:罗明、肖月华、侯磊、牛国清、罗志兵

(二)本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对各专业统一复试。

(三)纪律监督负责对招生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试题保密等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与公正。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1、初试成绩

公开招考考生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要求如下: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参照西南大学生物技术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执行。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综合考核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拟录取规则

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情况,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的通知》的精神及本单位2018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计划指标数,以报考导师为单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二级学科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的导师,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生物技术中心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博士培养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咨询电话:023-6825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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